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中央政府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中央政府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中央政府是指在國家層級行使統治權力的最高行政機關。在台灣,中央政府主要由行政院及其所屬各部會組成,負責行使全國性行政權。 中央政府的主要職能包括: - 制定國家政策和法律 - 維護國家安全 - 管理國家財政 - 推動經濟發展 - 處理外交事務 - 統籌全國教育、文化、衛生等事務

2.相關法條:

1. 中華民國憲法第53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2. 中華民國憲法第54條: "行政院設院長一人,副院長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4.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條第1款: "機關: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5.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條第2款: "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法律關鍵字:
中央政府
行政院
總統
憲法
中央法規
行政權
五院制度
國家機關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