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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中辯護人在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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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偵查中辯護人在場權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偵查中辯護人在場權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有權要求其辯護人在場。這項權利的目的是保護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偵查程序的公正性。辯護人在場可以監督偵查行為是否合法,並適時提供法律意見和協助。

2.相關法條:

1.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 2. 刑事訴訟法第34條: 辯護人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3.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不得干擾偵查程序之正常進行。 4. 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1項: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5. 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此權利的行使受到法律的保障,但同時也有相應的限制,以確保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辯護人在場時應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干擾偵查程序的正常進行。

法律關鍵字:
偵查中辯護權
律師在場權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
犯罪嫌疑人權利
偵查程序
辯護人陪同
偵訊權利保障
刑事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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