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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係指債務人對於自身應有權利未積極行使,可能導致其財產減少或無法增加,進而影響債權人之利益。為保護債權人權益,法律賦予債權人得代替債務人行使其權利之權限。 此概念涉及以下要素: 1. 債務人擁有可行使之權利 2. 債務人未行使該權利 3. 債務人不行使該權利將導致其財產減少或無法增加 4. 債務人之此行為影響債權人利益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242條: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於債務人本人者,不在此限。" 此條文規定: a) 債權人得以自己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 b) 行使權利之目的為保全債權 c) 專屬於債務人本人之權利,債權人不得代為行使 2. 民法第244條: "債權人依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行使債務人之權利時,債務人對於其權利之處分及債務之消滅,不得對抗債權人。" 此條文進一步保護債權人利益,限制債務人對該權利之處分權。 3. 民法第242條之1: "債權人依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行使權利時,得請求債務人報告有關情形並提出證明文件。" 此條文賦予債權人請求債務人提供相關資訊之權利,以利其行使代位權。 4. 民法第242條之2: "債權人依第二百四十二條之規定行使權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此條文保障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實務上,法院會依具體案情判斷債權人是否得行使債務人權利及其行使方式。此涉及專業法律知識與經驗,建議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協助。

法律關鍵字:
債權人代位權
民法第242條
債務人權利
代位行使
債權保全
怠於行使
債務履行
債權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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