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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公然侮辱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公然侮辱是指以公開方式貶低他人的人格或名譽,使他人受到侮辱或羞辱的行為。"公然"指的是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不限於公共場所。侮辱的方式可以是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等。 構成要件: - 行為人具有侮辱他人的故意 - 以公然的方式實施侮辱行為 - 侮辱的對象是特定或可得特定的自然人 - 侮辱的內容足以貶低他人的人格或名譽

2.相關法條:

刑法第309條規定: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以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方法,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補充說明: - 公然侮辱罪屬告訴乃論 - 與誹謗罪的區別在於,公然侮辱不涉及具體事實的陳述 - 若侮辱內容涉及具體事實,則可能構成誹謗罪 - 公然侮辱罪的保護法益為個人名譽權 - 行為人主觀上須有侮辱他人的故意,若為過失則不構成本罪 - 公然侮辱罪的追訴期間為6個月 此資訊僅供教育參考之用,實際案例仍需由法院依個案情況判斷。

法律關鍵字:
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
公開場合辱罵
名譽毀損
言語攻擊
公眾侮辱行為
誹謗罪
公然侮辱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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