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小規模營業人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小規模營業人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1. 定義: 小規模營業人是指符合特定條件的營業人,通常是年營業額較低的小型企業或個人。根據台灣法律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享有一些稅務優惠和簡化的稅務處理程序。 2. 特徵: - 年營業額未達新台幣200萬元 - 主要從事零售或個人服務業 - 通常不須設立帳簿 - 可採用查定課徵方式繳納營業稅 3. 稅務處理: - 營業稅稅率為1%(特殊情況除外) - 免予申報銷售額,由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及應納稅額 - 可申請使用統一發票

2.相關法條:

a)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3條: "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但有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情形者,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 b)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3條: "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除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者外,免予申報銷售額,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 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小規模營業人,指規模狹小、技術水準較低,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5. 補充說明: - 小規模營業人的認定標準可能會隨時間調整,應以最新法規為準 - 小規模營業人可以自願選擇按一般稅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 若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額超過規定標準,應依法轉為一般營業人

法律關鍵字:
小規模營業人定義
營業稅法第13條
營業稅起徵點
免用統一發票
查定課徵
簡易申報
小規模營業人稅率
小規模營業人轉換一般營業人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