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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恆定原則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當事人恆定原則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當事人恆定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一項重要原則,其核心概念是: - 訴訟程序中的當事人應當從訴訟開始到結束保持不變。 - 即使實體法上的權利義務發生變動,訴訟上的當事人身分仍應維持不變。 - 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維護訴訟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避免因當事人變更而影響訴訟進行。 當事人恆定原則的例外情況包括: 1. 當事人死亡時,其繼承人可以承受訴訟 2. 法人合併時,存續或新設法人可以承受訴訟 3. 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移轉時,受讓人可以承受訴訟

2.相關法條:

-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訴訟繫屬中權利義務之移轉 - 民事訴訟法第401條:規定承受訴訟之情形 - 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當事人死亡時訴訟程序之中斷 - 民事訴訟法第170條:規定法人合併時訴訟程序之當然停止 雖然台灣民事訴訟法中並無明文規定此原則,但在實務運作和學說上普遍承認其存在。上述條文反映了當事人恆定原則的精神,規範了在特定情況下如何處理當事人變更的問題。

法律關鍵字:
當事人恆定原則
民事訴訟
訴訟繫屬
訴訟標的
當事人地位
訴訟承受
訴訟承繼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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