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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監護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監護是指對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照顧和財產管理的法律制度。監護制度的目的是保護無法完全自理的人的權益。監護人有權利也有義務代理被監護人處理事務、照顧其生活起居、管理其財產等。 監護可分為未成年人監護和成年人監護: - 未成年人監護: 針對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 - 成年人監護: 針對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的成年人

2.相關法條:

民法親屬編中有關監護的主要條文包括: - 第1091條至第1113條: 規定未成年人及成年人之監護 - 第1094條: 規定監護人的職責 - 第1098條: 規定監護人的報酬 - 第1110條: 規定成年人之監護宣告 - 第1112條: 規定監護人的選定 民法總則第13條至第15條也有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的規定,與監護制度密切相關。 家事事件法中也有關於監護事件的程序規定,如第164條至第171條。 此外,2019年修正的民法增設了意定監護制度(第1113-1條至第1113-10條),允許有行為能力之人預先簽署意定監護契約,為自己將來喪失行為能力時選定監護人。

法律關鍵字:
監護人
被監護人
監護宣告
監護權
法定代理人
監護制度
民法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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