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自白法則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自白法則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自白法則是刑事訴訟法中的重要原則,旨在保障被告人權利並確保司法程序公正。其核心內容如下: 1. 非任意性自白不得作為證據: 若自白是在受到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下取得,則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2. 自白不得作為唯一證據: 被告或共同被告的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必須有其他佐證才能認定被告有罪。 3.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明確規定自白法則: - 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 - 強暴、脅迫、利誘、詐欺、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所取得之被告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 4. 目的: - 確保司法程序公正性 - 防止錯誤定罪 - 保障被告人權利 5. 適用範圍: 自白法則適用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包括偵查和審判階段。 6. 舉證責任: 若被告主張自白是以不正當方法取得,檢察官有責任證明該自白的任意性。

法律關鍵字:
自白法則
任意性自白
違法取得自白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
證據排除法則
自白補強法則
不自證己罪
Miranda警告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