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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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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補休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定義: 補休是指勞工於休息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工作後,雇主依法給予勞工補償休假的制度。 相關法規: 1.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2.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3.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4. 勞動部105年12月23日勞動條3字第1050132980號函 重點說明: 1. 休息日工作: - 工作4小時以內,應給予4小時補休 - 工作4至8小時,應給予8小時補休 - 工作逾8小時至12小時,應給予12小時補休 2. 例假日工作: - 應給予一日補休 3. 國定假日工作: - 應給予一日補休 4. 補休期限: - 雇主應於勞工工作之日起六個月內,依勞工意願安排補休 5. 未休畢之補休: - 應依當日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 注意事項: - 補休的實施應考量勞工意願及企業營運需求 - 雇主不得以金錢替代補休,除非逾期未休且結清工資

法律關鍵字:
補休規定
勞基法補休
加班補休
特別休假
勞動基準法
工時管理
加班費
勞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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