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訴訟告知之效力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訴訟告知之效力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訴訟告知是指訴訟當事人將訴訟繫屬的事實通知第三人的行為。訴訟告知的主要目的包括: 1. 使第三人有機會參與訴訟,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2. 防止第三人事後對判決結果提出異議 3. 為將來可能發生的求償訴訟預作準備 訴訟告知的效力主要體現在: 1. 被告知人可以參加訴訟,成為輔助參加人 2. 即使被告知人未參加訴訟,判決的效力仍及於被告知人 3. 在後續的求償訴訟中,被告知人不得主張原判決認定的事實有誤

2.相關法條:

- 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了訴訟告知的基本程序 - 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了訴訟告知的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 當事人得將訴訟事件告知於第三人。 前項訴訟之告知,應以書狀表明訴訟標的及其原因、訴訟程度與法院,並釋明告知之原因。 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 受告知人拘束於確定判決之效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受告知人證明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 二、受告知人證明當事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主張或未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三、受告知人證明當事人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七款或第八款所列情形之一。

法律關鍵字:
訴訟告知效力
第三人參加訴訟
訴訟結果效力
民事訴訟法
訴訟權利義務
訴訟參與
被告通知義務
訴訟程序保障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