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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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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警械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警械是指警察執行職務時所使用的器械或裝備,用於防衛、制止違法行為、逮捕嫌疑人等目的。警械的使用必須遵循比例原則,在必要且適當的情況下使用,不得過度。 常見的警械包括: - 槍械(如手槍、霰彈槍等) - 警棍 - 手銬 - 電擊器 - 警用噴霧器(如辣椒噴霧) - 警用盾牌 - 警用網 - 束繩 - 防暴網 - 警用防護型噴霧器

2.相關法條:

1. 警械使用條例: - 第3條:列舉警械的種類 - 第4條:規定警械使用的時機 - 第5條:說明使用警械的程序 - 第11條:規定使用警械後的報告義務 2. 警察職權行使法: - 第3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應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3. 刑法: - 第23條: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 第24條: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4. 行政執行法: - 第3條:規定行政執行應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越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5.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 第30條:規定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得使用警械 6. 集會遊行法: - 第25條:規定警察命令解散時得使用警械 警察使用警械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並依據情況選擇適當的警械,以確保執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使用警械後,警察應立即報告所屬長官,並依規定製作書面報告。

法律關鍵字:
警械使用規範
警械條例
警察執法工具
警棍使用
警用槍枝
非致命性武器
警察裝備
警察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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