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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育權之讓與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農育權之讓與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農育權是一種用益物權,允許權利人在他人的土地上從事農業、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等活動。農育權之讓與是指農育權人將其所擁有的農育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讓與農育權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農育權的讓與必須經過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 2. 農育權的讓與應以書面方式為之。 3. 農育權的讓與需要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4. 農育權的讓與不得違反設定農育權時所約定的目的。 5. 農育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除外。

2.相關法條:

民法第850條之1: 「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 民法第850條之2第1項: 「農育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850條之2第2項: 「前項讓與或設定抵押權,非經土地所有人同意,不生效力。」 民法第758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第850條之3: 「農育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不得轉租。其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非經土地所有人同意,不得轉租。」

法律關鍵字:
農育權讓與
農地使用權移轉
農業經營權轉讓
農育權登記
農地權利變更
農業用地權利移轉
農地繼承
農業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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