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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是指當事人雙方共同合意,對外表示與真實意思不符的法律行為。具體特徵如下: 1. 表意人與相對人互相約定,故意為與真意不符的意思表示。 2. 雙方當事人明知表示的內容是虛偽的,但仍然一致同意為此表示。 3. 目的通常是為了規避法律、欺騙第三人或達成其他不正當目的。 4. 這種表示在當事人之間不生效力,真實的意思才是有效的。 5. 但若涉及善意第三人,則可能因保護交易安全而例外有效。

2.相關法條:

民法第87條規定: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前項規定,於依法律行為之性質,無須相對人之意思表示者,準用之。」 此條文明確規定: 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原則上無效。 2. 不能以此無效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3. 這規定也適用於某些不需要相對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 補充說明: 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單獨虛偽意思表示的區別在於前者需雙方合意,後者僅一方為之。 2. 實務上常見的案例包括:借名登記、人頭公司、假結婚等。 3.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時,會綜合考量當事人的行為、相關證據及社會通念。 4. 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涉及不動產物權變動,可能還需考慮民法第759條之適用。

法律關鍵字: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民法第87條
意思表示不一致
表意人與相對人合意
無效法律行為
真意與表示不符
契約無效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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