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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延賠償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遲延賠償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遲延賠償是指債務人未依約定期限履行債務,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時,所應負擔的賠償責任。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231條: 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的損害。 2. 民法第232條: 債務人之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 3. 民法第233條: 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 4. 民法第234條: 遲延之債務,以金錢以外之物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其支付遲延期間內之利息。 5. 民法第252條: 債務人之給付遲延後,其給付之標的物毀損滅失者,債務人應負責任。但債務人證明其毀損滅失非因其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遲延賠償的範圍包括實際損害及所失利益,債權人須就其損害及債務人故意或過失負舉證責任。在特定情況下,債務人得主張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責事由,以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

法律關鍵字:
遲延賠償
債務不履行
損害賠償
遲延利息
違約金
定期給付
民法第233條
債務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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