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遺囑自由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遺囑自由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遺囑自由是指遺囑人有權依自己的意願,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由處分其財產的權利。這包括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指定繼承人、設立遺贈等。遺囑自由是私有財產制度和個人意思自主原則的體現,但並非絕對,仍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 遺囑自由的主要內容包括: - 決定是否立遺囑 - 選擇遺囑的方式(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等) - 指定繼承人及其應繼分 - 設立遺贈 - 指定遺囑執行人 - 變更或撤回遺囑 遺囑自由受到特留分制度的限制,以平衡遺囑人的意願和法定繼承人的利益。

2.相關法條:

民法第1187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民法第1188條: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民法第1223條: 「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一人或數人為遺囑執行人。」 民法第1225條: 「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撤回其遺囑之全部或一部。」

法律關鍵字:
遺囑自由
遺囑效力
遺囑有效性
遺囑撤銷權
遺囑人意思表示
遺囑見證人
遺囑法定要件
民法繼承編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