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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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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重整人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重整人是指依公司法第287條規定,由法院選任並指揮公司業務之人。重整人之職權包括: 1. 調查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 2. 擬訂重整計畫 3. 執行重整計畫 4. 為公司管理財產及營業 5. 代表公司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項 重整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其職務。

2.相關法條:

公司法第287條: 公司重整之聲請,經法院裁定准許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公司之業務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移轉於重整人。 重整人由法院選任之。 重整人有數人時,應共同行使職權。 公司法第288條: 重整人之職權如左: 一、調查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 二、擬訂重整計畫。 三、執行重整計畫。 四、為公司管理財產及營業。 五、代表公司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項。 公司法第289條: 重整人執行職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法律關鍵字:
公司重整
重整程序
債務人
重整計畫
法院選任
公司法
債權人會議
公司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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