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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評價禁止原則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重複評價禁止原則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重複評價禁止原則是刑法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指在量刑時不得重複考慮已經作為犯罪構成要件或加重減輕事由的因素。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確保公平正義,避免對同一行為或情節重複評價而導致不當的量刑結果。

2.相關法條:

1. 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2. 最高法院 107 年度台上字第 3013 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57條所列科刑審酌事項,如已構成犯罪事實之一部或法定加重、減輕事由,即不得再予審酌,否則即有重複評價之違法。」 重複評價禁止原則雖然沒有明確的法條規定,但在司法實務中被廣泛認可和適用,是確保量刑公平合理的重要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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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評價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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