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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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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集合住宅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1. 定義: 集合住宅是指具有共同壁、共同樓地板或共同天花板,並且有數個獨立住宅單位的建築物。這種住宅形式包括公寓大樓、連棟式住宅等。集合住宅的特點是居民共同使用某些空間和設施,如樓梯、電梯、走廊、庭院等公共區域。 2. 法律特性: 集合住宅涉及個別所有權(專有部分)和共同所有權(共用部分)的劃分,以及住戶間的相互權利義務關係。

2.相關法條:

a)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條第1款: "本條例所稱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b)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條: "公寓大廈及基地之應有部分,專有部分與約定專用部分合併計算之比例,不得小於其專有部分面積占全部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 c)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3條第1項: "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 d) 民法 第799條: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共有之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e) 建築法 第11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4. 管理制度: 集合住宅通常設有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負責共用部分的管理維護。住戶須遵守管理規約,並繳納管理費用。 5. 權利義務: 住戶對其專有部分有完整的所有權,但對共用部分則為共有。使用共用部分時,須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影響其他住戶的權益。 6. 爭議解決: 集合住宅的爭議可透過內部協商、調解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供了相關的爭議處理機制。

法律關鍵字:
集合住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區分所有權
共用部分
專有部分
管理委員會
規約
住戶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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