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國家賠償(簡稱國賠)時,多數人最關心的便是金額如何估算與證據如何準備。本文將以清晰的步驟與試算公式,完整解析國賠的要件、損害項目、慰撫金判斷與比較過失、減損責任的影響,同時提供一鍵試算表思維與談判策略。文章以「必要、合理、因果關聯」為核心原則,協助您用數據與證據建立可被機關與法院理解的主張。
一、國賠金額計算的基礎與規範
1. 基本概念與適用要件
國賠的適用基礎,來自兩大類型:一是公務員執行職務行為違法,二是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因而使人民受有損害。只要符合要件,國家或地方機關原則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非以個別公務員個人為請求對象。換言之,國賠是以機關為主體的責任制度,重點在於行為或管理失當與損害之間是否存在相當因果關係。
在損害範圍上,通常比照民法侵權行為的類型,包括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財產上損害常見如醫療費、復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輔具費、喪葬費與扶養損失等;非財產上損害則以慰撫金(精神損害)為主。計算國賠金額時,不只是發票總和,更需能證明各項支出與事故有關且屬必要、合理。
就因果關係的舉證,實務會觀察事故發生機制、醫療病歷與醫囑、時間軸與症狀演變是否吻合。若有既有疾病或素因介入,法院可能按比例分配損害或限縮部分項目,導致國賠金額低於當事人期待。因此在準備資料時,建議將事故前後健康狀況與功能差異清楚呈現。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設施管理欠缺」是許多國賠案件的關鍵,但在蒐證上常被忽略。例如路面坑洞未及時修補、缺乏必要警示、巡檢頻率過低、維護紀錄疏漏等,都可能構成國賠成立的核心事證。若機關能提出完整而合規的管理履歷,責任比例即可能明顯下降。
此外,受害人仍有「減損責任」,亦即應以合理方式降低損害。例如醫囑建議三個月內復健可復工,但未按時復健或無理由缺席,超出期間的工作損失可能不被認可或按比例削減。另一方面,「比較過失」則會將財產損害與慰撫金合計後,按比例直接扣減。
基於上述因素,國賠金額的估算不能僅憑主觀感受或新聞案例。較為穩健的做法,是以可被驗證的證據支撐「必要、合理、因果關聯」,再以三組情境(保守/中性/積極)做區間試算,預先評估落差與談判空間。此一方法能有效降低溝通成本。
2. 現行規範與近期趨勢
國賠的法律架構以國家賠償法為主,計算與認定多比照民法侵權行為的基準與裁判實務。法院對國賠金額的審酌,會從要件、因果關係、證據品質到損害範圍逐步檢驗,並以整體衡平精神決定金額。因此,國賠請求的準備工作需前置化且具體化。
第一,公共設施案件對「管理履歷」與風險評估證據的要求提升。若機關能提出巡檢頻率、維護SOP與即時處置紀錄,國賠不成立或降低過失比例的機率就會提高。相對地,若管理疏漏或紀錄缺失,受害人證據越完整,成立機率通常隨之提高。
第二,慰撫金的裁量雖具彈性,但裁判理由愈趨具體化。法院常綜合傷害程度、生活影響、機關過失強度與處置態度等因素,單憑「精神痛苦重大」的抽象敘述已難以獲得高額認定。因此,蒐集「可比性」案例與醫療功能影響的客觀證據,會更貼近實務。
第三,重複補償的審查趨嚴。健保已給付的項目通常不得重複請求;至於公益捐助與慰問金是否扣抵,需視其性質與目的而定。至於利息部分,常以機關受領請求或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法定利率,惟起算點與利率仍須依個案與現行規定確認。
總體而言,實務趨勢聚焦在因果鏈的完整敘述與證據品質的提升。建議在進行國賠試算前,先盤點每一項目是否具備「必要、合理、因果關聯」三要素,並能提出可驗證的佐證資料。這將直接影響金額認定與談判走向。
二、流程&試算與工具

1. 典型實務流程與準備文件
典型流程通常分為三步:首先,確定權責機關與事故類型(公務員執行職務、或公共設施管理欠缺)。此步驟攸關請求對象是否正確,若請錯機關常造成時效延誤與往返成本。建議先查明事發地點之管理機關或職務管轄。
其次,書面向機關提出國賠請求或和解申請,敘明事實、法律依據、損害明細與試算表。機關通常會進行內部調查並於合理期間回覆,實務觀察約為1–2個月不等,逾期未果可考慮訴訟。以書面遞件有助於固定請求時間並啟動利息計算基準點的討論。
再次,若協議不成或金額落差大,可提起國賠訴訟,由法院就要件與金額審理。時效需特別留意:主觀期間多以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機關起算之兩年為重要門檻,另有客觀期間限制。一旦逾期,主張權利的難度會顯著提高。
準備文件方面,建議清單包含身分資料、事故經過書、現場照片或監視器影像、警消或機關處置紀錄、醫療診斷與病歷摘要、收據與發票、看護紀錄、薪資或所得證明(含勞保投保薪資、扣繳憑單)、工作證明或委工契約、家庭狀況與扶養義務證明、復健計畫與醫囑、症狀日誌等。以「一項損害對應一組證據」的方式整理,能讓國賠審查更快抓到重點。並可同時降低爭議項目被刪減的風險。
與機關互動時,務必說明每一項損失的計算邏輯與證據來源。尤其是可爭議項目,如看護時數與復健期間,最好附醫師書面意見或專業人員評估報告支持必要性。此外,將第三人給付(如保險或慈善捐助)性質註明,避免重複計算爭議。
可自我檢核的三個問題,常能有效提升溝通效率。其一:是否能清楚對應事故—損害—證據;其二:是否已扣除第三人給付;其三:試算是否納入比較過失與減損責任的敏感度分析。如此一來,國賠的金額討論將更接近實務標準。
2. 公式與試算表教學(含一鍵試算思維與範本欄位)
國賠試算的核心,可先採「分項加總再行調整」的總式邏輯。建議總式:總額=[財產上損害合計+慰撫金]×(1−比較過失比例)− 已受第三人給付+法定利息(起算點與利率視個案)。此式能一眼看到各要素的影響位置。
財產上損害常見分項包括:醫療費(自付額+必要自費)、復健與輔具(以醫囑與使用年限佐證)、看護費(每日時數×行情單價×期間)、工作損失(事故前平均日薪×不能工作日數)、後續工作能力減損(基礎薪資×失能比例×影響年數×折現或敏感度區間)、喪葬與撫卹、扶養損失(扶養人數×基準金額×期間)等。每一分項都應對應計算基礎、期間或數量、單價或基準、證據來源與備註說明。這是國賠金額能否被採納的關鍵。
慰撫金沒有固定表,但可借助類案與理由化因子建立級距區間。建議以相似傷害等級、功能受限程度、生活影響與機關過失強度,提出如「6–12萬」這類區間,並說明區間中之定位理由。此作法貼近法院思考,也利於談判取得中位數。
關於減損責任與比較過失,務必透過證據預作說明與敏感度分析。例如醫囑建議三個月後可逐步復工,超過期間的工作損失若無合理理由,機關常主張不予認可或刪減比例。又如受害人行為提高風險,法院可能按比例認定比較過失,直接乘以比例扣減合計金額。
試算表欄位建議包括:項目、計算基礎(醫囑/薪資證明等)、數量或期間、單價或基準、小計、證據來源、備註。常用公式示例:財產損害合計 = SUM(各分項小計);比較過失後金額 = (財產損害合計 + 慰撫金) * (1 – 比較過失%);淨請求 = 比較過失後金額 – 第三人給付;利息 = 淨請求 × 年利率 × 天數/365。這些公式可直接運用於Excel或雲端試算。
建議至少做三組情境:保守/中性/積極,分別調整看護時數、失能比例、比較過失、慰撫金區間等。此舉可在談判中保留彈性,並在國賠金額出現落差時,快速切換可被接受的方案。同時避免過度承諾或低估風險。
如您需要下載Excel或Google Sheet範本,我們可依偏好格式提供。在等待之前,亦可先依上述欄位自建一版,避免延誤國賠請求與權利主張的適時性。實務上,表格化的敘明比文字敘事更能有效對焦爭點。
三、實例與風險
1. 案例研究:路面坑洞摔傷的國賠試算全流程
事故背景:民眾甲夜間騎車經過公路鄰近路段,因未設警示之坑洞摔倒受傷,手腕骨折、膝部撕裂傷,休養三個月,遂向管轄地方機關提出國賠。此案屬於「公共設施管理欠缺國賠」的典型情境,爭點集中於設施管理與因果關係。同時,騎乘速度與注意義務也可能成為比較過失的來源。
責任爭點包含三項:一是是否屬公共設施管理欠缺,二是夜間照明與警示是否足夠,三是甲是否有超速或未注意路況。若巡檢紀錄完整且修補即時,機關通常會主張已盡管理義務;反之則可能增加責任比例。因此,調閱管理履歷是關鍵。
證據蒐集方面,甲提出行車紀錄器影像、鄰近住戶證言,並申請調閱近一月巡檢紀錄與修補派工單。同時,警消到場紀錄、醫療與復健病歷及醫囑、雇主請假與薪資證明,皆用以建立因果鏈與金額基礎。證據的完整性將直接影響國賠金額。
金額試算(中性情境)如下:醫療費用自付額與必要自費共計5萬元;復健三個月每週三次,交通與自費治療合計2萬元;輔具護具1萬元;看護費每日6小時、每小時250元、30天,共4萬5千元(後二月改為家屬照護未請求);工作損失為月薪4萬,休養三個月,共12萬元;後續工作能力減損未見永久失能,依醫囑三月後逐步復工,故不列;慰撫金依傷害程度與影響,提出區間6萬至12萬,試算採中位8萬元。財產損害合計=5+2+1+4.5+12=24.5萬元;加慰撫金8萬元,小計32.5萬元。此為國賠金額的基本盤點。
比較過失評估:行車影像顯示速度略快,機關主張20%,甲主張10%,試算採15%作中性情境。比較過失後金額=32.5×(1−0.15)=27.625萬元,作為國賠談判的主參考值。此數字仍須視第三人給付與利息而調整。
第三人給付方面:健保給付已扣除,無重複;雇主慰問金2萬元性質非保險,機關主張扣抵,甲主張屬贈與不應扣,試算先不扣並列為敏感度情境。利息以機關收受請求翌日起算,年利率以現行規定或法院裁量為準,示例以5%估算至和解日。此處僅為教學假設。
談判策略上,先以三組情境提出(保守:25萬;中性:27.6萬;積極:30萬以上),並對看護時數提出醫師評估,說明後二月由家屬照護未請求以示誠信。對於比較過失,以巡檢紀錄不全與坑洞存續時間佐證降低比例,爭取慰撫金維持在合理區間中位。此即以數據支撐理由化的談判方式。
結果,機關提出26萬含全部,甲接受,並約定於30日內撥付,利息不另計。此案例說明:國賠關鍵在於證明「必要、合理、因果關聯」,並以區間試算建立可談空間,同時預先評估第三人給付的性質與扣抵。在實務中,細節準備往往決定結果走向。
2. 常見爭點與風險控管
常見爭點包括責任類型界線不明(設施管理欠缺 vs. 執行職務違法)、因果關係存在多重原因、慰撫金幅度差異、以及第三人給付是否扣抵等。不同地區與不同審理習慣,可能造成國賠金額的差異,因此事前蒐集類案有其必要。這能幫助建立合理的期望值。
時效風險亦不可忽視,主觀期間通常以兩年為重要門檻,另有客觀期間限制。一旦超過期間,即使有理也可能喪失請求權或大幅降低勝訴機會。因此,建議及早以書面保全時效與遞件紀錄。
舉證風險常見於票據遺漏、看護無紀錄、薪資不具體、醫囑不明確。這些缺口容易導致國賠試算項目被刪減或金額被下修,且事後補強常不如事前準備有效。建立收支與治療紀錄的完整性,至關重要。
和解風險則可能發生在一次性和解金額看似可觀,卻未涵蓋後續治療或潛在失能的可能性。此外,和解書中若有廣泛免責條款,可能限縮未來請求空間,需逐條審閱。必要時可先諮詢專業意見再簽署。
風險降低的做法包括:盡早蒐證與保存原始收據,關鍵支出用可追溯方式支付;對爭議性項目取得醫師書面意見;採用三情境試算展現誠信與彈性;對和解條款逐條檢視。上述作法不能保證結果,但通常能在不確定中爭取較穩健的國賠成果。這也符合法院對合理性與可證性之要求。
四、常見問題(FAQ)

1. 我可以自己先算國賠金額、直接跟機關談嗎?需要等刑案或懲處結果嗎?
多數情況下,您可以先自行試算國賠金額並聯繫機關,通常不必等待刑事偵查或懲處結果。國賠屬民事性質,核心在要件是否具備與損害額度是否可證,而非刑案結果。因此,先行遞件常能節省時間並保全時效。
常見誤解包括「一定要等檢警結束才能談」「沒有律師就無法遞件」「只要拿發票加總就會全數理賠」。實務上,較建議的做法是:一釐清權責機關與事故類型;二建立試算表並附證據來源;三以書面提出請求與理由。這些步驟能讓國賠討論更具體。
適合自行處理的情況,通常為事實清楚、損害項目單純、爭議較小,例如短期治療且可由醫囑支持看護必要性。但若涉及長期失能、扶養損失、第三人給付扣抵之法律判斷、或和解條款包含免責或放棄權利等,則建議諮詢律師。專業審閱可降低重大風險。
雖然自行提請能提升效率,但仍應留意時效與證據完整性。任何延誤或資料缺漏,都可能使日後補強事倍功半,甚至影響國賠金額的認定與範圍。提早規劃是較穩妥的策略。
2. 慰撫金怎麼抓才不會偏離實務?減損責任與比較過失會怎麼影響談判?
慰撫金沒有固定表,法院會綜合考量受傷程度、疼痛期間、生活影響、機關過失強度、處理態度與是否道歉等因素。以類案建立級距,再用本案事證定位,是較接近實務的國賠慰撫金計算方式。避免以單一新聞高額案例作為基準。
在減損責任方面,若醫囑顯示透過規律復健可縮短病程,卻未遵從,超出的療養期間與費用可能不被認可。此舉不僅影響財產損害,也可能間接影響慰撫金幅度,因為生活影響期間縮短或可被避免。因此,出席復健與遵醫囑的紀錄很重要。
比較過失則以百分比直接作用於「慰撫金+財產損害」的合計金額。例如主張慰撫金10萬、財產損害20萬,若比較過失20%,理論淨額為(30萬×0.8)=24萬。在談判中,這是最常被公式化運用的環節。
實務建議是先行提出三組情境,分別對應不同的比較過失比例與慰撫金級距,並附遵醫囑、復健出席紀錄等資料。同時,以客觀資料降低比較過失比例(如現場速限、行車影像、巡檢疏漏),能讓國賠範圍更接近您所主張的中位數。若涉及永久失能或家庭扶養負擔,建議諮詢專業進行職能與家計評估。
五、結論
1. 重點整理
國賠金額的計算以「必要、合理、因果關聯」為核心,分為財產上損害與慰撫金,並受比較過失與減損責任調整。程序上可先書面向機關請求並附試算,再視回覆進入訴訟,時效通常以主觀兩年為重要門檻。延誤恐致權利受限。
實務趨勢強調證據品質:巡檢與維護紀錄、醫囑與就醫紀錄、薪資證明與看護紀錄,都是金額認定的基礎。試算建議採情境區間、明確列示扣抵項目,並預先評估利息與和解條款對國賠的影響。慰撫金無固定表,需以類案與理由化主張支撐。
2. 實務建議
立刻著手三件事:蒐證與保存(影像、紀錄、收據)、製作分項試算表(保守/中性/積極三情境)、確認時效與權責機關。同步向醫師索取書面醫囑與復健計畫,規劃看護時數與必要性之證據,以利國賠審查。此舉可降低被刪減風險。
對重複給付與扣抵,先行標註來源與性質(保險、健保、捐助、慰問金),避免日後爭論。與機關互動時,附上計算邏輯與證據清單,對爭議項目提供專業參考或文獻支持,提升國賠談判的可預測性。若涉及長期失能、扶養損失、重大慰撫金爭點或複雜和解條款,宜盡早安排專業諮詢。
如您需要「國賠試算表下載」之Excel或Google Sheet範本,歡迎告知偏好,我們可依您需求提供。在此之前,也可先用本文欄位與公式自建版本,以免等待而延誤國賠權利主張的時點。將能讓後續談判更有效率。
3. 結語
國賠並非追求標價,而是以證據呈現事故、損害與責任之間最合理的對應。良好的準備能使溝通更聚焦,也更有機會達成實質補償,但結果仍將依個案事證與法院裁量而定。若您正準備國賠請求,建議先依本文步驟完成基本盤點與試算,再視情況尋求專業協助。
一般性免責聲明:本文章為教育性質之法律資訊整理,非屬個別法律意見或保證結果;實際國賠請求與金額認定,將因個案事實、法規變動與法院裁量而有差異。如需針對特定案件的精準評估與文件審閱,建議儘早諮詢律師或專業人士,以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