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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共有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分別共有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分別共有是共有的一種形式,指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一物有所有權。每個共有人對自己的應有部分有完全的所有權,可以自由處分,包括出售、贈與、設定負擔等。但對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管理等仍需共同決定。分別共有的特點在於各共有人之間權利義務的獨立性較強。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817條規定分別共有的基本概念。 2. 民法第819條至第830條規定共有物的使用、管理、處分等事項。 3. 民法第824條規定分別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4. 民法第819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方式。 5. 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權利行使。 補充說明: 1. 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的區別:分別共有中每個共有人的權利是可分的,而公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權利是不可分的。 2. 在實務上,分別共有常見於繼承案件中多位繼承人共同繼承不動產的情況。 3. 分別共有人可以請求分割共有物,除非有特別約定。 4. 共有物的管理費用、稅捐等,原則上按應有部分分擔。

法律關鍵字:
分別共有
共同所有權
分別共有人
共有物分割
共有物使用收益
民法第817條
共有物管理
共有人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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