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釋:
商標授權是指商標權人(授權人)以契約方式,將其所擁有的商標權授予他人(被授權人)使用的行為。被授權人可在約定的範圍內使用該商標,通常需支付權利金或其他形式的報酬。
商標授權的主要特點包括:
1. 授權範圍:可包括使用的地域、時間、商品或服務類別等。
2. 授權類型:可分為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等。
3. 品質控制:授權人通常會要求被授權人維持一定的商品或服務品質,以保護商標聲譽。
4. 權利金:被授權人通常需支付一次性費用、固定費用或銷售額百分比作為權利金。
5. 授權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不定期限。
商標授權能讓商標權人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增加收益,同時被授權人也能利用知名商標提升自身商品或服務的市場競爭力。
2.相關法條:
1. 商標法第39條:
「商標權人得就其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授權他人使用其商標。
前項授權,應向商標專責機關登記;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授權使用者經商標權人同意,再授權他人使用者,亦同。
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商標,應與使用人約定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要求,並對其進行適當的監督。」
2. 商標法第40條:
「授權使用商標,其使用結果致侵害他人權利者,商標權人應與使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商標權人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已為反對之表示者,不在此限。」
3. 商標法第36條:
「商標權人得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依法為讓與、授權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權。」
4. 商標法第37條:
「商標權之移轉,應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5. 商標法第45條:
「商標權人為行使其商標權,得請求損害賠償、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之虞。」
這些法條規定了商標授權的基本原則、登記要求、品質控制義務以及相關責任。在進行商標授權時,雙方應充分了解這些法律規定,以確保授權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商標授權合約應明確約定授權範圍、期限、權利金、品質控制措施等重要事項,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