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支付命令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支付命令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支付命令是一種簡易的民事訴訟程序,主要用於處理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的給付請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要求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 支付命令程序的特點: - 採用書面審理,無需開庭 - 程序簡便,處理速度快 - 債務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 - 若債務人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即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的效力

2.相關法條:

支付命令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編"督促程序"中的規定,相關條文包括: 第508條:規定聲請支付命令的要件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第509條:規定管轄法院 "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1條、第2條、第6條或第20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第512條:規定支付命令的發出 "法院應於收到支付命令之聲請後十日內,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第516條:規定債務人提出異議的期限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提出異議。" 第521條:規定支付命令的效力 "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內合法提出異議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此外,支付命令程序還涉及以下重要規定: - 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應繳納裁判費,其數額為請求金額的1/3(民事訴訟法第77-13條)。 - 法院收到聲請後,應先審查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不符合者應以裁定駁回(民事訴訟法第511條)。 - 債務人提出異議後,支付命令失其效力,訴訟程序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開始(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 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得聲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2項)。

法律關鍵字:
支付命令
民事訴訟
債權人
債務人
法院裁定
清償債務
異議期間
強制執行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