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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濫用禁止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權利濫用禁止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權利濫用禁止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指權利人行使權利時,不得違反權利本來的社會經濟目的,不得損害他人或社會的利益。這個原則強調權利的行使應在合理和正當的範圍內,不應超出權利的本質和目的。 權利濫用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 形式上合法但實質上不當 - 行使權利的目的不正當 - 權利行使造成他人或社會的損害遠大於權利人獲得的利益 -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這個原則的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防止權利人濫用其權利來損害他人或社會利益。

2.相關法條:

民法第148條: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民法第1條: 「民事,法律無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民法第2條: 「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此外,民法第184條第2項也體現了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最高法院也在多個判例中闡釋了權利濫用禁止原則,如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229號判例:「權利之行使,苟違背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時,即屬權利之濫用,不應准許。」

法律關鍵字:
權利濫用
誠實信用原則
民法第148條
法律權利行使
權利限制
權利行使正當性
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法律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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