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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借貸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消費借貸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消費借貸是一種契約關係,指當事人一方(稱為貸與人)將金錢或其他代替物(如糧食、原料等)交付給他方(稱為借用人),由借用人於約定期限內返還同種、同量、同質的物品的法律行為。 消費借貸的主要特徵包括: - 標的物必須是可替代物 - 借用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 借用人有返還同種、同量、同質物品的義務 - 可以是有償契約(如支付利息),也可能是無償的 消費借貸與使用借貸的區別在於:消費借貸的借用人可以消費、處分借來的物品,而使用借貸只能使用而不能消費或處分。

2.相關法條:

消費借貸主要規定於《民法》債編各論第二章第四節: - 第474條:「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 第475條:「消費借貸,因貸與人移轉標的物之所有權於借用人而成立。」 - 第476條:「消費借貸約定返還時期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但貸與人縱受不利益,亦須受領。」 - 第479條:「消費借貸,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得請求利息。」 - 第480條:「利息之約定,應以字據為之。未以字據定利息者,視為未定利息。」 - 第481條:「借用人到期不返還借貸物或支付利息者,貸與人得終止契約。」 - 第482條:「貸與人於借貸物之瑕疵,應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法律關鍵字:
消費借貸定義
借貸契約
民法第474條
無償借貸
有償借貸
借貸利息
借貸期限
借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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