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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累犯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累犯是指曾經犯罪經判決確定,並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在法定期間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情形。累犯的成立有以下要件: a) 前罪須經判決確定,並執行完畢或赦免。 b) 再犯必須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c) 再犯的時間必須在前罪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以內。 累犯的法律效果是加重其刑責,以體現對再次犯罪者的更嚴厲懲罰,並起到預防再犯的作用。

2.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47條(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中華民國刑法》第48條(數罪併罰之累犯)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二種以上之累犯時,僅得加重其中最重之刑。 此外,《中華民國刑法》第49條規定了累犯加重的限制: 第49條(加重之限制) 本章加重或減輕者,仍不得逾本刑之二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累犯加重僅適用於故意犯罪,過失犯罪不在此列。同時,累犯的認定以行為時的法律為準,不適用從新從輕原則。在實務上,法院在判決時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構成累犯的事實,並說明加重理由。

法律關鍵字:
累犯定義
加重處罰
再犯
前科
刑法第47條
法定刑
犯罪預防
再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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