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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格權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著作人格權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著作人格權是指著作人對其著作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具有專屬性和不可轉讓性。著作人格權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公開發表權:著作人有權決定是否公開其著作及公開的方式與時間。 2. 姓名表示權:著作人有權表示其真實姓名、別名或不具名於其著作上,並決定以何種方式表示。 3. 同一性保持權:著作人有權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式改變其著作,致損害其名譽的行為。 著作人格權的特點是永久性、專屬性和不可轉讓性。即使著作財產權已經轉讓或著作人已經死亡,著作人格權仍然存在且不可被轉讓或繼承。

2.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15條:規定著作人享有公開發表權,但公務員著作的特殊情況除外。 《著作權法》第16條:規定著作人有姓名表示權,包括對衍生著作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著作人有同一性保持權,並列舉了不適用的例外情況。 《著作權法》第21條:明確規定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此外,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應考慮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不得濫用。在某些情況下,如為教育、研究或評論目的,可能會有合理使用的例外。

法律關鍵字:
著作人格權
姓名表示權
公開發表權
禁止不當修改權
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權
創作者權利
著作人格權不可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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