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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財產權人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著作財產權人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著作財產權人是指擁有著作財產權的個人或法人。著作財產權是著作權的一部分,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等權利。 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是: - 原始著作人(創作者) - 著作人的繼承人 - 著作人的受讓人(例如出版社) - 法人或團體(如職務上完成的著作) 著作財產權人擁有專有的權利來利用其著作並獲得經濟利益。他們可以授權他人使用著作,也可以禁止他人未經授權使用著作。

2.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 「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著作權法第36條規定: 「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讓與,非以書面為之者,不生效力。 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法律關鍵字:
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讓與
著作權授權
著作權轉讓
著作權人權利
著作權登記
著作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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