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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具結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證人具結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證人具結是指證人在法庭上作證前,依法宣誓或保證將據實陳述的程序。具結的目的是提醒證人應誠實作證,並增加證詞的可信度。證人如有偽證將受到法律制裁。 具結的方式包括宣誓和切結兩種。宣誓是對神明發誓,切結則是以文字保證。

2.相關法條:

1. 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了證人具結的程序和例外情況。例如,未滿16歲或因精神障礙無法了解具結意義的人,得不令其具結。 2. 民事訴訟法第310條也有類似規定,並明確指出證人應依誠實信用原則陳述事實。 3. 行政訴訟法第13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4.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人具結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環節,目的是確保證詞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維護司法正義。

法律關鍵字:
證人宣誓
證人具結程序
偽證罪
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法庭證言
證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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