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變形工時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變形工時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變形工時是指在法定正常工時的基礎上,由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在一定期間內重新安排工作時間的彈性工時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因應企業營運需求,同時兼顧勞工權益。 主要特點包括: - 在特定期間內(如2週、4週、8週或4個月)彈性調整每日或每週工作時數 - 總工時不得超過法定正常工時總數 - 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 - 單日工時上限為12小時 - 女性夜間工作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2.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0-1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4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4週內,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但單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二、8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8週內,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但單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三、4個月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4個月內,每月不得超過240小時。

法律關鍵字:
變形工時
彈性工時
勞基法第30條
工時調整
工作時間彈性化
勞資協商
工時安排
勞動條件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