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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通姦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303. 通姦 通姦是指已婚者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的行為。在台灣,通姦曾經是一項刑事犯罪,但現在已不再被視為刑事犯罪。 2020年5月29日,台灣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自此之後,通姦在台灣不再是刑事犯罪。 然而,通姦仍可能在民事法律中產生影響,特別是在離婚訴訟和損害賠償方面。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1052條: 規定重大不治存續之虐待或侮辱,或有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時,配偶之一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通姦可能被視為這類重大事由之一。 2. 民法第195條: 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通姦可能被視為侵害配偶的人格權。 3. 民法第1056條: 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通姦可能被視為造成離婚的過失行為。 4. 民法第1030-1條: 規定法院為離婚宣告時,得依請求或依職權,審酌夫妻雙方及其子女之利益,並斟酌一切情況,為財產分配之命令。通姦可能影響財產分配的決定。

法律關鍵字:
通姦罪
刑法第239條
婚姻制度
性自主權
通姦除罪化
婚姻忠誠
民事賠償
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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