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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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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重製物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重製物是指透過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重複製作的物品。這包括將著作內容轉換成數位形式的數位重製物。 重製物的概念在著作權法中至關重要,因為它涉及著作權人專有的重製權。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製作重製物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如合理使用、教育目的、新聞報導等,製作重製物可能不被視為侵權行為。

2.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著作權法》第22條: 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法律關鍵字:
著作權法
重製
複製品
衍生作品
合法重製
著作權侵害
原創著作
著作權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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