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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未遂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中止未遂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中止未遂是指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但因自己的意思而中止或防止其結果發生的情形。其特徵包括: 1. 主動性:行為人須出於自願中止犯罪。 2. 有效性:中止行為必須足以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3. 時間性:須在犯罪行為完成或結果發生前中止。 4. 心理狀態:行為人應具有真誠悔改的意思。

2.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本條規定了中止未遂的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1. 構成要件:已著手實行犯罪,因自己意願中止或防止結果發生。 2. 法律效果: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中止未遂的認定需考慮行為人動機、中止行為有效性等因素,由法官根據個案情況判斷。其立法目的在於鼓勵犯罪人懸崖勒馬,防止更嚴重的犯罪結果發生。 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的區別在於,前者是行為人主動中止,後者則是因外在因素而無法完成犯罪。此外,中止未遂僅適用於故意犯,不適用於過失犯。

法律關鍵字:
中止未遂
刑法第25條
自首
犯罪中止
刑責減輕
犯罪預防
法律效果
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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