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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勞動契約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勞動契約是指勞工與雇主之間所訂立的契約,雙方約定勞工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報酬的法律關係。這種契約可以是書面或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 勞動契約的主要特徵包括: 1. 從屬性:勞工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 2. 報酬性:雇主必須為勞工的勞務給付適當的報酬。 3. 繼續性:勞動關係通常具有一定的持續性。 4. 專屬性:勞工在約定的工作時間內,主要為特定雇主提供勞務。 勞動契約應包含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薪資、福利等基本條款,並且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勞動契約可分為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適用於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不定期契約則適用於有繼續性的工作。

2.相關法條:

1.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 「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2. 勞動基準法第9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3. 勞動基準法第10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4. 勞動基準法第14條: 規定了勞動契約終止的情況,包括雇主可以終止契約的條件和勞工可以終止契約的條件。 5. 民法第482條: 「受僱人服勞務,應遵守雇用人所為之指示。」 6. 勞動基準法第7條: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職位、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7. 勞動基準法第21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法律關鍵字:
勞動契約定義
勞動基準法
勞資關係
僱傭關係
勞動契約終止
勞動條件
定期契約
不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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