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拘禁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拘禁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拘禁是指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使其無法自由行動或離開特定場所的行為。拘禁可能發生在私人或公共場所,通常涉及以武力、威脅或其他方式阻止被害人離開。拘禁行為侵犯了個人的人身自由權,是法律明確禁止的犯罪行為。 拘禁的構成要件包括: - 行為人故意實施限制他人自由的行為 - 被害人的行動自由受到實質限制 - 限制自由的時間達到一定程度 - 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或法律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的逮捕或拘留不構成非法拘禁。只有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私自限制他人自由才可能構成拘禁罪。

2.相關法條:

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04條(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 「犯第三百零二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罪集團實施者。 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三、以故意之方法使被害人受重傷者。 四、剝奪行動自由超過七日者。 五、強制被害人為勞動者。 六、擄人勒贖者。 七、對未滿十八歲之人犯之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刑法第347條(擄人勒贖罪)也與拘禁相關: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關鍵字:
非法拘禁
剝奪行動自由
刑法第302條
強制罪
妨害自由罪
監禁
人身自由
刑事責任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