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沒入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沒入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沒入是一種行政處分,指將特定財物或違禁品強制收歸國有的行為。這是一種剝奪所有權的處分方式,通常用於處理違法或有害公共利益的物品。沒入可分為兩種類型: 1. 義務沒入:法律明文規定必須沒入的情況,行政機關必須執行。 2. 裁量沒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可以依情況決定是否沒入。 沒入的目的包括預防犯罪、維護公共安全、保護環境等。被沒入的物品可能是違法所得、犯罪工具、違禁品等。

2.相關法條:

1. 行政罰法第22條: 「不屬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依法應受沒入之物,仍得裁處沒入。」 2. 刑法第38條第3項: 「違禁物及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3. 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第1項: 「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處貨價一倍至三倍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 「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 5. 行政罰法第21條: 「沒入之物,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以屬於受處罰者所有為限。」 6. 行政罰法第23條: 「得沒入之物,受處罰者於受裁處沒入前,予以處分、使用或以他法致不能裁處沒入者,得裁處沒入其物之價額;其致物之價值減損者,得裁處沒入其物及減損之差額。」 沒入作為一種行政處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行政機關在執行沒入時,應考慮個案情況,權衡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以確保處分的適當性和合法性。

法律關鍵字:
沒入
沒收財物
行政罰
行政執行法
刑法沒收
違禁品沒入
海關沒入
行政處分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