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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競業禁止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競業禁止是指雇主為保護其商業利益,要求員工在職期間或離職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從事與原雇主相競爭的業務活動。這種限制通常包括: - 不得自行或為他人經營與原雇主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 不得加入與原雇主有競爭關係的公司 - 不得向原雇主的客戶招攬業務 - 不得利用在原公司獲得的機密資訊 競業禁止條款必須在合理範圍內,不得過度限制員工的工作權利。判斷其合理性通常考慮以下因素: - 限制的地理範圍 - 限制的時間長短 - 限制的業務範圍 - 對員工生計的影響 - 保護雇主利益的必要性

2.相關法條:

民法: - 第153條(契約自由原則) - 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責任) 勞動基準法: - 第9-1條(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 公平交易法: - 第19條(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行為) - 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營業秘密法: - 第10條(營業秘密之歸屬) - 第13條之1(競業禁止約定) 台灣目前沒有專門針對競業禁止的法律規定,主要依據上述法條和相關判例處理競業禁止爭議。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會綜合考量各種因素,以平衡雇主和員工的權益。

法律關鍵字:
競業禁止條款
勞動契約
營業秘密
不正當競爭
員工忠誠義務
競業禁止期間
合理補償
競業禁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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