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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繼承權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繼承權是指依法律規定或遺囑指定,因被繼承人死亡而取得其財產上權利義務的資格。這包括繼承遺產的權利,以及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責任。繼承權的發生是基於血親關係、婚姻關係或遺囑指定。 繼承權的主要特徵: - 它是一種財產權 - 它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產生 - 它可以依法被限制或剝奪 - 繼承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拋棄繼承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1138條: 規定繼承開始的時點為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 2. 民法第1138條之1: 規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利,自繼承開始時即得行使。但遺囑指定繼承人者,從遺囑所定時期起,始得行使。 3. 民法第1140條: 列舉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第一順序: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二順序:父母 第三順序:兄弟姊妹 第四順序:祖父母 4. 民法第1145條: 規定配偶的繼承權,與各順序的繼承人同為繼承。 5. 民法第1148條: 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6. 民法第1174條: 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7. 民法第1176條: 規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8. 民法第1163條: 規定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9. 民法第1173條: 規定胎兒為繼承人時,以其生產為條件,享有繼承權。 10. 民法第1185條: 規定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這些法條構成了台灣繼承權制度的基本框架,確保了財產的合法傳承和債務的適當處理。在實際應用中,還需要考慮其他相關法條、司法解釋以及具體案例情況。

法律關鍵字:
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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