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不要式契約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不要式契約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不要式契約是相對於要式契約而言的概念。不要式契約指不需要特定方式或形式即可成立的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大多數的契約都是不要式契約,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相對地,要式契約是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特定方式或形式才能成立的契約。

2.相關法條:

台灣民法並未直接定義"不要式契約",但有關於契約成立的一般規定: 民法第153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 此條體現契約自由原則,也是不要式契約的基本原則。 例外情況(要式契約): 1. 民法第166條:「物權契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書面為之。」 2. 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這些例外規定表明某些契約需要特定形式才能生效,不屬於不要式契約範疇。

法律關鍵字:
不要式契約
要約
承諾
贈與
民法第166條
無償契約
單務契約
契約成立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