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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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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區分所有權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1. 定義: 區分所有權是指在一棟建築物中,各個單位的所有權人對其專有部分享有單獨所有權,對共用部分享有共同所有權的一種特殊所有權形態。 2. 主要特徵: - 專有部分:各所有權人對其獨立使用的空間(如住宅、店面)擁有排他的所有權。 - 共用部分:如電梯、樓梯、走廊等公共設施,由全體所有權人共同所有。 - 基地:建築物所在的土地,原則上為全體所有權人共有。 - 管理:區分所有權人應組成管理組織,共同管理建築物。

2.相關法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第3條:定義區分所有權人、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等概念。 - 第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的權利義務。 - 第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共用部分的權利義務。 - 第2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應組織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民法》物權編: - 第799條: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有部分。 - 第799-1條: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 4. 補充說明: - 區分所有權制度適用於公寓大廈等多戶共住的建築物。 - 目的在於平衡個人與集體利益,確保建築物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 區分所有權人對共用部分的權利義務,依其專有部分面積與共用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定之。 -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區分所有權人團體的最高意思決定機構。

法律關鍵字:
區分所有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專有部分
共用部分
區分所有建築物
管理委員會
住戶規約
建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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