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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物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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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釋2.相關法條

從物定義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1. 定義與特徵: 從物是指主物的附屬物,與主物有經濟上的從屬關係,用以增進主物的效用。從物的特徵包括: a) 為獨立的物 b) 與主物有經濟上的從屬關係 c) 用於增進主物的效用 d) 通常與主物有永久性的結合關係 2. 法律效果: 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從物通常會隨著主物的處分而一併被處分。

2.相關法條:

民法第68條: 「從物者,為主物之附屬而供主物之效用者。 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民法第811條 (土地之出賣): 「土地出賣時,其上之建築物,如經出賣人聲明不隨同出賣,不適用關於從物之規定。」 民法第813條 (動產之出賣): 「動產之出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其效力及於從物。」 4. 補充說明: - 從物與主物必須屬於同一所有人 - 從物與主物的關係可因當事人的意思而改變 - 從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 從物的判斷應考慮社會通念及交易習慣 5. 實例: - 房屋(主物)與其附屬的車庫(從物) - 汽車(主物)與其備用輪胎(從物) - 農地(主物)與其灌溉設備(從物)

法律關鍵字:
從物
主物
附屬物
民法第68條
不動產
動產
法律上一體性
主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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