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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變動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物權變動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定義: 物權變動指物權的設立、變更、移轉或消滅。 主要原則: 1. 意思主義:物權變動原則上僅需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2. 登記對抗主義:不動產物權變動須經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不動產物權變動: - 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判決等非因法律行為而取得者,於登記前已生效力,但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動產物權變動: - 原則上需交付才生效力。 - 例外:讓與人與受讓人約定受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者,不需交付。

2.相關法條:

民法第758條、第759條、第761條 補充: 1. 物權行為獨立性原則:物權變動的效力獨立於債權行為。 2. 公信原則:為保護交易安全,對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推定登記名義人有權利。 3. 動產善意取得:善意受讓人若已受讓動產之占有,縱使讓與人無處分權,仍得取得該動產所有權。

法律關鍵字:
物權變動
不動產物權移轉
動產物權移轉
登記生效主義
意思主義
物權行為
物權契約
民法第7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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