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訴訟能力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訴訟能力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訴訟能力是指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中,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為訴訟行為的資格。 訴訟能力的特點: - 屬於程序法上的概念,與實體法上的行為能力有所不同 - 具有訴訟能力者可自行進行訴訟,無需法定代理人 - 影響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有效性 - 一般成年人具有完全訴訟能力 - 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可能欠缺或僅有限制的訴訟能力

2.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45條: 「有行為能力之人,有訴訟能力。」 民事訴訟法第46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除別有規定外,有訴訟能力。」 民事訴訟法第47條: 「無訴訟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48條: 「訴訟行為能力之有無及法定代理權,依各該行為時之情形定之。」 民法第13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受監護之宣告者,無行為能力。」

法律關鍵字:
訴訟能力
民事訴訟法
當事人能力
法定代理人
訴訟行為能力
訴訟代理人
行為能力
訴訟權能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