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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性質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物的性質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物的性質指物的固有特徵或屬性,這些特徵或屬性決定了該物在法律上的定位和處理方式。物的性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動產與不動產: 根據民法第66條,不動產是指土地及其定著物。動產則是指除不動產以外的物。 2. 主物與從物: 依據民法第68條,從物係指附屬於主物,而供主物之效用者。 3. 可分物與不可分物: 民法第70條規定,物之性質不能分割,或因分割而其價值顯有減少者,為不可分物。 4. 消費物與非消費物: 依民法第69條,物因其使用而消耗者,為消費物。 5. 特定物與種類物: 特定物指具有個別特徵的物,而種類物則指同類物中可以互相替代的物。 6. 有體物與無體物: 有體物指有形的物質存在,無體物則指無形的權利或利益。

2.相關法條:

民法第66條、第68條、第69條、第70條 物的性質在財產法、物權法、債權法等領域都有重要應用,影響法律關係的認定和權利義務的判定。

法律關鍵字:
物的性質
動產
不動產
主物
從物
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
民法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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