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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資遣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資遣是指雇主因經營上的需要,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予勞工一定經濟補償的行為。資遣通常發生在以下情況: a) 歇業或轉讓 b) 虧損或業務緊縮 c)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 d)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e)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資遣與解僱不同,資遣是基於客觀因素而非勞工個人因素,且雇主須給予資遣費。

2.相關法條:

1. 勞動基準法第11條:列舉了雇主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即資遣的法定事由。 2. 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資遣費的計算方式。 - 在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 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3. 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資遣勞工時,應依據勞工工作年資給予預告期間或預告工資。 4. 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要協助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5.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當雇主進行大量解僱(資遣)時,需遵守該法的相關規定,包括預告期間、協商程序、資遣計畫書等。 6.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於勞工離職之日起30日內,將依第6條規定計算之退休金總額一次提繳至勞工保險局個人專戶。 7.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雇主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對受僱者予以差別待遇,包括資遣在內。

法律關鍵字:
資遣費
勞動基準法
非自願離職
預告期間
資遣通知
資遣要件
資遣補償
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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