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熊貓法律辭典
AI法律諮詢
登入
專業律師諮詢免費AI法律諮詢成功案例常見法律事件
首頁法律辭典法律術語
權利公示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權利公示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權利公示是指將特定權利的存在和內容向社會公開,使第三人能夠知悉該權利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保護交易安全,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權利公示的方式主要包括登記和占有兩種。 權利公示制度主要適用於物權,因為物權具有排他性和絕對性,需要讓社會大眾知悉權利的歸屬,以避免糾紛。常見的權利公示形式包括: 1. 不動產登記:如土地、建築物的所有權登記。 2. 動產交付:如買賣合約中的貨物交付。 3. 商標註冊:保護知識產權。 4. 公司登記:公示公司的基本信息。 5. 專利權登記:保護發明創造。 6. 著作權登記: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相關法條:

1. 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2. 民法第761條:「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3. 土地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4. 商標法第35條:「商標權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註冊人取得,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5. 公司法第6條:「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6. 專利法第59條:「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給予。」 7. 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權利公示制度不僅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也為第三人提供了查詢和確認權利狀態的途徑,有助於促進交易安全和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法律關鍵字:
權利公示
不動產登記
物權變動
公示原則
土地登記
動產交付
善意第三人
公信原則
最新法律觀點
看更多
    本網站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台,旨在提供法律詞彙的一般性解釋和說明。
    法律詞彙的解釋可能因時間、地點、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我們努力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但不保證所有信息都是完全無誤或最新的,因此無法對內容的適用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您需要針對特定案例的法律諮詢,我們強烈建議您聯繫專業的執業律師,以獲得適合您情況的專業意見。
    台北所(02) 449-8591
    基隆 | 台北 | 新北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85號8樓之3
    桃園所(03) 449-8591
    桃園 | 新竹 | 苗栗
    桃園所 - 桃園市蘆竹區經國路
    908號2樓
    台中所(04) 449-8591
    台中 | 彰化 | 南投 | 雲林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18號22樓
    高雄所(07) 449-8591
    嘉義 | 台南 | 高雄 | 屏東
    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320號(需預約)
    使用指南
    專業律師線上諮詢免費法律AI線上諮詢法律辭典 Legal Dictionary常見法律案件指引LINE@法律諮詢
    法律相關文章
    刑事案件性犯罪與家庭暴力家庭與婚姻法律毒品與新興相關法律民事案件
    隱私權及相關政策
    Cookie使用政策隱私權條款會員使用條款
    人才招募
    律師法務行政人員
    Copyright © 2025 尚耘國際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