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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物權
目錄
1.解釋2.相關法條

不動產物權 - 法律字典詳解

1.解釋:

不動產物權是指對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所享有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賦予權利人對不動產的使用、收益和處分權。用益物權允許權利人在他人所有的不動產上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地上權、地役權、永佃權等。擔保物權則是為確保債權實現而在不動產上設定的權利,最常見的是抵押權。 不動產物權具有排他性,權利人可以排除他人對該不動產的干涉。同時,不動產物權的設定、變更、移轉和消滅通常需要登記才能生效。

2.相關法條:

民法第757條:「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 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第759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民法第765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民法第799條:「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民法第851條:「稱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此外,不動產物權還涉及其他相關法規,如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等。在實務運作中,不動產物權的行使和保護往往需要結合相關法規、司法解釋和判例來綜合理解和適用。

法律關鍵字:
不動產物權
土地所有權
建築物所有權
地上權
抵押權
典權
地役權
永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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